一、入馆须知
(一)出入馆规定
1.读者请持本人校园“一卡通”(或借书证)从门禁刷卡入馆,一卡一次通过一人。
2.到馆办理业务、参观等校外人员,请向门卫说明事由,并获得图书馆相关老师同意后方可登记入馆。
3.入馆人员衣着得体,遵守秩序,讲文明礼貌。
4.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馆内。
5.离馆时请通过门口防盗仪出馆。离馆时如果防盗仪报警,请配合门卫检查。
(二)保持安静
1.在馆内说话、走路要轻声,不要喧哗,进入书库、阅览室等安静场所请关闭手机或设为震动、静音,接打手机电话请到室外。
2.在书香吧、展览厅、多媒体教室、学习讨论室等活动场所可以交流讨论。
3.在馆内进行参观活动和其它活动,要合理安排线路和时间,尽量减少对读者的干扰。
(三)安全防火
1.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,不能在馆内吸烟、用火。
2.如遇紧急情况,请听从老师引导,有序疏散。
3.注意保管私人贵重物品,以防失窃。
(四)保持清洁
保持馆内清洁卫生,请不要随地吐痰、乱扔废弃物等。
(五)爱护公物
1.爱护图书馆的书刊资料,文明阅览。
2.爱护馆内设施设备,不要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设备。
3.未经许可,不要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。
4.保护绿化,不要攀折花木。
(六)请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,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。
(七)本规定由图书馆负责解释。
二、外借书库借阅规则
(一)、读者凭“一卡通”(或借书证)办理借书手续,借书册数、借书期限规定如下:
说明:各校区同一书库、柳东校区图书馆限借40册。
(二)其它规定
1.所有书库实行开架借阅服务。
2.读者借书时应检查书刊是否存在缺页或污损等情况,如有,向图书馆总服务台工作人员说明,并由总服务台工作人员登记、盖上相关印章作证。
3.读者办理借书手续时,请注意了解归还日期;应在规定的日期前归还所借图书资料,归还日期以图书馆系统记录为准。
4.到期应按时办理归还手续,逾期不还按超期处理,需缴纳滞还金。
5.读者对所借图书应妥善保管,若遗失、撕页、污损等,则按以下规定赔偿。
(三)赔偿规定
1.损坏书刊赔偿
凡剪裁、污损、破损和勾画等页数在10页及10页以下,按每页0.5元赔偿。凡剪裁、污损、破损和勾画等页数高于10页以上,按照丢失书刊的赔偿办法进行处理。
2.丢失书刊的赔偿
因读者个人原因造成书刊丢失或严重损毁不能修复使用的,须赔偿。所赔书刊应为合法出版物、品相好,凡盗版、污损、破损、有涂画痕迹者不予接收。赔偿按“专业书刊赔偿”“非专业书刊赔偿”中的序号依次办理。
(1)专业书刊赔偿
①购买相同版本的书刊(要求书刊名、作者、出版社、ISBN号、ISSN、卷期号相同)。
②购买新版本的相同书刊。
③需要赔偿的书刊在本馆有纸质馆藏的,可以复印并按图书馆要求装订成册。
④需要赔偿的书刊在本馆有电子馆藏的,可以打印并按图书馆要求装订成册。
⑤需要赔偿的书刊在本馆无馆藏的,则由读者自行设法找到书刊进行复印或打印,并按图书馆要求装订成册。如需要图书馆帮助对外联系书刊,期间产生的费用(包含文献传递费)由读者承担。
⑥购买价格不低于所丢失书刊价格的知识内容相似的新书刊。
(2)非专业书刊赔偿
①购买相同版本的书刊(要求书刊名、作者、出版社、ISBN号、ISSN、卷期号相同)。
②购买新版本的相同书刊。
③购买价格不低于所丢失书刊价格的同类型新书刊。
(3)借书超期,按0.1元/天缴纳滞还金
特别提醒:若还书日期遇到公共假期,公共假期当天不算超期;若还书日期遇上寒暑假,则顺延至图书馆公告日期为止;若还书日期在寒暑假之前,超期时间从应还书日期算起(不扣除寒暑假期时间)。
三、阅览室阅览规则
(一)读者在阅览室可自取书刊阅览,阅后将书刊放回原处或阅览室值班台。
(二)阅览室书刊原则上不外借,若读者急需借阅,根据《读者借阅阅览室书刊暂行规定》,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,阅览室书刊的借书期限为60天。
(三)闭馆前五分钟,原则上不再允许读者进入阅览室;在馆读者请收拾好自己的物品有序离开阅览室。
四、电子资源阅览区使用须知
(一)读者不得在计算机上操作任何涉密信息;不得访问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网站;不得下载非法信息;不得在网上散发反动、淫秽、有损国家声誉和形象的各种信息。
(二)保护个人及他人信息安全,不得泄露密码、侵犯他人隐私。
(三)读者使用计算机设施设备的过程中,不得随意更改系统设置,发现设施设备有故障不得自行处理,要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,由工作人员处理。
(四)请读者自觉爱护阅览室内所有硬件及软件,严格按照计算机使用的操作规则使用计算机,操作完毕后,按关机程序关好机器。
(五)计算机每次关机后将自动还原,清理桌面文件,请读者不要在计算机桌面或C盘存放个人文件,可以用U盘拷贝或者暂时存放在其他硬盘。
(六)阅读多媒体影视读物时请佩戴耳机,以免影响他人。
(七)注意用电安全。请不要随便触摸电源插座及其他用电危险部位,发现机体过热或其他安全隐患,及时报告工作人员检查处理。
五、文昌校区学习讨论室使用须知
为满足读者个性化学习讨论和学术研究需要,文昌校区图书馆开放学习讨论室服务空间,供读者使用。
(一)功能提示:学习讨论室仅限学术研讨、课程讨论、培训、社团活动、课题研究等活动之用,日常自习不在该室使用范畴之列。
(二)开放时间:
周一至周五:上午08:00--12:00,下午14:30--22:00;
周六至周日:上午08:30--12:00,下午14:30--22:00;
国家法定节假日按图书馆通知开放。
(三)区域划分:共分前厅和讨论间两部分。
(四)申请资格:凡持有一卡通的在校师生,人数达4人(含4人)以上可申请使用小讨论间;8人以上可申请使用中讨论间;10人以上可申请使用大讨论间;1—3人可以申请使用大厅讨论桌。
(五)申请方法:
1.使用时间在4小时以内,可直接跟值班人员申请,并做好登记即可。
2.使用时间在1天及1天以上,或以单位名义申请的,需提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《广西科技大学图书馆学习讨论室使用申请表》进行审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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